Thursday, September 16, 2010

A confession



我是不是已经有两个月没用中文书写过了?
常告诉别人,心情低落的时候我不写博客。不写,
因为我不想用自己的文字否认别人微笑的那点努力。
我要留下一个阳光形象。



接了一份客户的生意,就连续花上三,四个晚上还有间隔中的大部分白天去完成。接了第二份以后,白天除了键盘的敲击声,就是时而传来的,那个喝咖啡时匙子碰在杯子上的声音。我打破了个人纪录:7天,4份,350新币。
有人说专业代写这一行很好干,那是他的愚昧。
我跟e萍说, 你看我一天都提着手提电脑,其实我的工作属性和妓女没有差别。
从接过报告,谈了价格,连夜赶工,到最后一个钟头那个得意的满足感。
我说的是把报告邮寄到对方的Msn或QQ去,再把桌上凌乱的,写了一堆的,沾了好几个咖啡印迹的稿纸抓起扔去的连续性动作,最后在自己的电脑里做个备份,备份封面上作者一栏还留着我替对方写上的名字,这一系列的收尾工作。其实我卖的,就是这样的服务。你完事了,满意的离开。 我在浓郁的咖啡醇香里闭上眼,把闹钟调到三个钟头后,准备好精神接下一个生意。




当足了二十四小时的文字奴才,意识和潜意识都被遗留在二十六个英文字母的文字迷宫中。然后才发现,生活中还要面对的是学校的同学,教授,还要面对的是各样大小的会议,课堂笔记和各式的presentation. 还有大小的交际活动,还有围绕在接下来比赛筹委团的各式准备,还有传不完的正式书信及邮件,接不停的来电和短信。接下来还有每个礼拜到学生住处去为他们上的几堂英文课,匆匆吃了晚饭后赶回家掀起笔记本,打开电脑。还有听着烦人的秒针千遍一律的滴答着。 然后像傻子一样地发现自己竟然又和秒针过意不去。

后来告诉自己,我应该笑着。生活。



笑着,哪怕就像小丑一样的,涂上那个自己并不喜欢,并不光彩的笑容。
笑着,做个慈悲的娱乐家。做个自娱娱人的活动人偶。

在互联网上,在交际网上,在朋友圈子中,决口不提我的生活作息,我的日常行程。因为说了,我可以任凭你指着我那张画得过分夸张的笑脸,棒腹大笑。但是有些事情,不在我的义务范围内。
也因为如此,我的人际关系处理得一团糟。有时候,人类是群体生活的这个事实,就可以令我觉得很恶心。 俊Y在上两个礼拜的一个午夜12点钟问我,什么时候最令你开心?
我右手握着一罐半满的啤酒,回答他说,“自己一个人,坐在咖啡厅里,喝着咖啡,看着挪威小说家Jo Nesbo的书。就这样悠闲,最开心。”我们两个又静静走了一段路。



容许我道歉,我真的很不喜欢现在的自己。
这么消沉的自己。这也是我坚持不更新博客的原因。
我也许还有过一段期待,我只想留下正面的动力。
把阳光的形象毁了,原来只需要一个25分钟的坚持。
对不起。

17/9/2010
3:33am

Friday, July 23, 2010

余烬


一直很想,把足足一个晚上的时间,留给自己。
终于找到这一天,狠下心来。
凌晨1点25分,披着外衣,走出家门。



梦想,是需要负上责任的。
然而有时候,完成梦想所需的坚持,本身就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走到大路旁,漫无目的,茫然徒步。
一直往前走,说好,这个晚上属于自己的。心很空荡,空得自己听得见心房里面每一句对话的回音。他们说,喧嚣的都市生活会不知不觉的把自己的声音给完全覆没起来。我们以为,我们习惯上了。
发现自己习惯不来的时候,总是太迟了。
自己的想法,自己的声音,原来还可以那么陌生。
人,真的需要把更多的时间留给自己。
离天明还有5个半小时。
让我忘记这个世界,专注于自己的存在,让我独处;
一个晚上。


笑容装的多了,连自己也都给骗倒了;
有些人,就是个天生演员。
然而那个晚上,毫无必要了。不是累了,是厌倦了。
我一直以为自己的心理素质很高,抗压性很强。
又是个天生演员的职业病,连自己也骗了。
好久没和妈妈聊天了。那个中午,难得和她聊着。
我却一直在向她抱怨,好像也只有她,我才敢这么坦白自己的软弱。
好像也只有她,我才敢那么放肆的允许自己松垮下来。
很不孝,在外头还要她在老家替自己担心。
很累。最后我告诉她,我真的只要5年。
最后妈妈说,是的她相信。
知道你所有的软弱,仍可以坚持对你的信任。
妈妈。



沉浸在月光里,无视寂寞的影子紧紧跟随。走得再慢,它不会催你。
人们认为影子忠实,因为我们都看不到它不耐烦的面部表情。
城市生活其实没有不好。 有人会告诉你,不想和社会脱节,就必须加快脚步。
这样的话,你尽管不相信,你依然会点头称是,然后把同样一番话
传达给身边另一个人。细菌般的传播,毒瘤式的信息。
什么时候,我们才可以用自己习惯的节拍去演绎自己的人生故事
我想歇一会儿,演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剧本。
假装投入与一个不属于自己的角色。
作样欣赏一个不属于自己的晚上。
哼一首自己不曾听过的曲子。

然后,若无其事的回到自己的生活。
多么敬业的临时演员。

Tuesday, June 29, 2010

怀念

女生时而的变幻莫测,男生称之任性。可以不知所措,可以无动于衷。他苦笑了一下,她也没事了。


男生一笑置之的善变,女生称之捉摸不定。可以不以为然,却更多时候,可以让她错愕很久。很久。



28.6.2010

她今天第二次对我说,她讨厌白羊座的男生。我只有点头,很笨拙的动作。

她就是这么简单。

简单得你只要点头回应就好。

在溜冰场里,当她躲在你身后弯着腰偷笑前面的两个大男人滞重不畅的笨动作时,把她扶到墙边,陪她大笑就好。笑过以后,她就陪着你小心翼翼溜着前进。

当她第二次叫你停下来,让他继续笑着前面那个大男人自作主张的笨动作时,同样的,让她扶着你忘情的笑。



一闪而过的许多页面。无序无章,在双眼和电脑荧幕之间斑驳着。

一个白天的疯狂,直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才感触最深。

当回忆开始倒带,情绪不由自主开始澎湃时。

“谢谢你高二时努力读书,跑上来文忠好让我认识你”

没有错。我们的友情,绝对值得上我那一年的努力。

纯友谊可以是种错过的爱情,是提不起勇气的安慰奖。

或是个需要大量勇气的决定,一场全然的赌注。随你怎么诠释,她值得这场赌注。

纯友谊没有花言巧语, 反正她也不会让自己相信白羊男生的甜言蜜语。

纯友谊不承载着天荒地老般的承诺,然后戏剧般的付诸行动。反正,牵动情绪的字句对她太沉重了。把如此枷锁套在纯友谊上,只会是个天大的罪孽。

她要的真的就那么简单。



静谧的夜里忽来的想念,往往也是最强烈。

这代价,就是更沉重的相思。

即将分隔两地的,是这一份纯得可以,近乎频临末期的 相思

Tuesday, May 11, 2010

弥散性

那一个晚上的月亮长相异常平凡,平凡得近乎令人窒息。
而左边手腕上的滴答声自言自语式地倒数着。
它也许想说,时间快到了。你要走了。
你,要走了。
站在十一楼的阳台仰视这个景色,这即将被埋藏起来的景色。
我第一次觉得不舍。这种感觉,是这样叫的吧? 不舍?
而顿然发现,这个在小说故事中出现次数频密的词汇,对我竟是如此陌生。
我好怀念光前堂前的热闹,好怀念阔别了半年的基督团契。
怀念我前女朋友接过生日礼物的那个稚气傻笑。
怀念茶餐厅的疯狂气氛和久违的重逢。
怀念电影院里,我右手边那个女生的陪伴。
怀念半夜三点钟 电话里大姐的声音,吵着说她肚子饿。
这是五月七日。而时间始终耐性地发出杂音:
你,要走了。

然后星期天。
我说不出母亲节和情人节的庆祝方式分别在哪里。
所以和妈妈老老实实的吃了午餐,开车去看了一部电影, 初恋红豆冰。
也老老实实的爱上了 那首 纯文艺的恋爱。
还有爱上了那剧情中 狠狠抹上的遗憾。
母亲节,其实是个悲喜交加的节日。
因为从来没有母亲肯说出母亲节背后的意义,所以我们从来不知道:
她们能等我们的时间,比往年的母亲节,又少了一大截。
你,要走了。

像阿牛导演的剧情一样,表面上干脆利落的告别常常是为了掩饰埋在心底中连绵不断的思念。
好不习惯这种感觉,相逢,相聚又相别。 或更明确的说,既然知道在所难免了,却强逼着自己不去习惯要正视这种感觉。
所以当时的心情,就好像有人在乌云下提着伞,却不自觉衣襟已经被泪水浸湿第二遍了。
而这个时候的我,右手握着滑鼠翻阅着许多别人家的记忆。
在我一个基督团契的年幼委员看见的一番话,写给她当年的主席的:
“认识你,我才变得勇敢。当天要不是你的肯定,根本不会有今天那么敢发言的我。。。”
一个点头的肯定,一句低声的赞赏可以成就的事,太不可思议了。而自我们最后一次见面到今天的这四天里,我都很想对她说些什么,却又没办法把文字拼起来。
就比如说,告诉她我好欣赏她的懂事。

这是回到新加坡的第二天了,实在应该把电脑合上,认真去办事了。
而我想今晚要是连续第二个晚上梦到天亮的话,我必须考虑吃个安眠药了。
除非,梦境的背景音乐配上那首 纯文艺的恋爱。 我想我还是会很愿意继续失眠。

对了,我有没有忘记提起,这个晚上的月亮同样是那么的不起眼。
如果我看得懂月亮惯用的唇语,她也许在告诉我说,
我,该走了

Thursday, April 8, 2010

太小

在事业,家庭,爱情和友情当中,一个理性的人会怎么依次排列。
我不知道。我肯定知道的是,每个人在人生不同的年龄段,写下的答案都不一样。
世上唯一不变的就是改变。这等问题的答案是暂时性的。
如果你只有36个小时,从国外回到自己熟悉的kl,你会怎么分配这些时间?
我当然知道,换成我来回答,换成任何一个人回答,事业肯定不能是第一位。所以我会很不犹豫的把事业,先填入第三个位。
然后,很抱歉的把其他三个选项都挤到第四个位上。
我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其实没有充斥着矛盾。
有了事业的人,可以给身边的亲人和朋友一个什么样的生活,那个才是考量点。
其实更抱歉的说,我觉得犯贱的人类大都只会珍惜争取而来的时间。

从小时候,一直到长了翅膀的那个过程,我一直都有着一个非常幼稚,却又非常值得原谅的人生误解。
我总是希望可以快点长大成人,我想要抛开书包功课,恨不得马上踏入社会。刚上了小学的时候,我竟会因为被妈妈牵着手过马路而觉得羞耻。我想时间过得快一些。
真他妈的幼稚, 我知道。
一些人可以从家里的鞋厨里看得出来,每隔个三年五年,妈妈的高跟鞋又少了几双,取而代之的是一双双的平底鞋。然后再隔个十几年,原来挤得快装不下的鞋厨竟冷清得有些无奈。
她是多么愿意付上一切停住时间,多希望这不是最后一次牵着你手过马路,多么希望你会在第二天的天亮以前,让她为你再端上一碗汤。她想时间过得慢一些,她想你多留点时间陪她,毕竟,她耗尽了大半部分的人生和你在一起。怎能怪她呢?

真的很想,很想,在5年之内筹足第那个数目。
然后带你去想去的地方,吃你喜欢吃的东西。
因为,那时你也只是是个44岁的年轻妈妈。很好的理由不是?

是哪里看过的一句话..这样说的:
只有说出来会被人笑的梦想,才有实践的价值。

真正的梦想,是会让你恨自己太卑微的那种。

Sunday, March 28, 2010

悲剧

好心咯 这个部落 是想怎样 一直不update
没有想怎样,可是我和她不一样,我不是没有feel写。。 也不是习惯翻开那一面又一面的面子书,翻出的惰性。


最近 人有我有 的风气很盛,那天在哪家McD的icecream档口排着队,等妹妹下班的同时消磨一点时间。 排在我前面的那个妈妈带着两个小孩,那个男孩吵嚷着要回家。妈妈,“WAIT first,be patient.. you want ice cream or not.?” 那个6,7岁的男孩猛摇头,很不耐烦。 妈妈转过头去面向另一边,手上帮忙提着购物袋的女孩(看起来像姐姐,8,或最多10岁),问了同一个问题。女孩点了点头。妈妈买了两个,一个给自己,她女儿从柜台接过另一个,正打算付钱的时候,男孩忽然改变了主意,吵着也要一个。 妈妈于是很不甘愿的咕哝了几句,还是掏出零钱又买了一个。

就说嘛, 人有我有 的风气很盛。 大人是这样说的,“你看他是酱衰样的worr.. 人家不要的时候他就不要啦。。 你看人家现在要僚horr.. 他又要跟人家争。。”
其实不能怪那个弟弟,可能他想长远一点,或以局外人,以第三者角度去想,妈妈和姐姐都棒着雪糕,自己没有份,感觉好像一种王妃失宠的尴尬。 可能他从不爱吃雪糕,就握着吧他想。。 人有我有。

“人家不update blog,你又不update.. 现在.. .. ”


小孩子很可爱,以前可能也做过很多这样的无聊事。
可是相信我,很多时候他正是因此而可爱。小孩多余的考量,多余的焦虑,多余的表达,你可以百看不厌。因为,他们还不晓得这个名词。他们真诚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把生活中的每件琐碎事都看得无比重要,为上学前忘了喂鱼这等事难过了一节下课,外加两趟校车的时间。
古人说,小孩子的童年是快乐无比的。那时“以前”的古人说的。现在的古人,还是这样说的?原因是因为他们都长大过了,懂得珍惜幼时的光阴了。要不,你去问问几个小学生。他们崇尚现在的生活吗? 举步走向这一段时光隧道的孩子们其实没有人们预想中的快乐。如果你已经活过童年,那当然是另外一码事。





最后一次看电影,看remember me。诗敏最经典那句“samuel,你放过我啦,给我睡啦~” 其实真的很感人,有一天一定要把故事原原本本说一次给你听。 哈哈。 就是这样,有人陪你看电影陪得睡着了,你可以埋怨。或者你可以自认为很幸福。不要问我幸福在哪里,想象一下那个画面。对了,再想象,再用力想象,再用力点想象,你必需发现一个睡着了的朋友陪你看一部超感人电影的那种幸福滋味。 Live in the moment,电影标题下面写着。


快乐,对一些人来说太重要了。

相对的,遗憾的代价对一些人来说又过于沉重了。

死,其实没有可惜之处。可惜的是,死后遗留下来的笔记本上还有未完成的任务。哪怕就只还有一条。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成功得太迟,不算成功。彻底败在时间底下,也不过像扑了一脸灰的不是滋味。 人从出生得到生命这第一件礼物之后,就是注定要慢慢失去所有得到的东西,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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